2017/2/16
中国梦,价值魂。努力建设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实现中国梦的价值观建设基础工程。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三个倡导”的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马克思主义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相契合,与中华优良传统文化和人类文明优良成果相承接,是我们党凝聚全党全社会价值共识作出的重要论断。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4字核心价值观分为国家、社会和公民个人三个层面。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目标,也是从价值目标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居于较高层次,对其他层次的价值理念具有统领作用。富强即国富民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经济建设的应然状态,是中华民族梦寐以求的美好夙愿,也是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的物质基础。民主是人类社会的美好诉求。我们追求的民主是人民民主,其实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它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也是创造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政治保障。文明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特征。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文化建设的应有状态,是对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的概括,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支撑。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理念,集中体现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生动局面。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社会建设领域的价值诉求,是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述,也是从社会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它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属性,是我们党矢志不渝、长期实践的核心价值理念。自由是指人的意志自由、存在和发展的自由,是人类社会的美好向往,也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社会价值目标。平等指的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一律平等,其价值取向是不断实现实质平等。它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人人依法享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公正即社会公平和正义,它以人的解放、人的自由平等权利的获得为前提,是国家、社会应然的根本价值理念。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它通过法制建设来维护和保障公民的根本利益,是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制度保障。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从个人行为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它覆盖社会道德生活的各个领域,是公民必须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也是评价公民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价值标准。爱国是基于个人对自己祖国依赖关系的深厚情感,也是调节个人与祖国关系的行为准则。它同社会主义紧密结合在一起,要求人们以振兴中华为己任,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自觉报效祖国。敬业是对公民职业行为准则的价值评价,要求公民忠于职守,克己奉公,服务人民,服务社会,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职业精神。诚信即诚实守信,是人类社会千百年传承下来的道德传统,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点内容,它强调诚实劳动、信守声明、诚恳待人。友善强调公民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和睦友好,努力形成社会主义的新型人际关系。
价值观是人们心中的深层信念系统,核心价值观能否与时俱进,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的凝聚力和影响力。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当整体建成小康的目标为世界瞩目,中国人的家国情怀汇聚、升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成为全国人民共同价值追求。
十八大报告提出,道路关乎党的命脉,关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人民幸福。“共识”产生“合力”,获得共识的基本路径就是能够将伟大实践、创新理论内化为人们内心的“价值认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虽然只是四个词,却兼容并包。对“富强”的追求,体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较大国情,既有当代的价值,更有传统的价值。“民主”、“文明”,同样是中华民族百年来孜孜以求的目标。“和谐”则综合了传统文化中“和”的因素,又有重要的当代价值。
核心价值观与我们的事业紧密相连。“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格局有机联系。比如“富强”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重要方面,我们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正是体现了对于这个“价值”的追求。同时,“民主”、“文明”、“和谐”这些理念与几大建设不是简单对应,而是体现了融合、贯通的意味,体现了思想认识与社会实践的辩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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