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3/27
【摘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全人类共同价值是我党在马克思主义价值论上的三次重大理论创新。对此,我们需要从价值论上来分析其理论依据。首先,从元价值的意义上看,价值是一个关系概念,主客关系与交互主体关系产生价值。其次,价值深层次地体现的是人的需要,核心价值观或共同价值是人对不同层次的物质、精神追求或人的价值尊重的需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全人类共同价值,三者从根本上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作为内在灵魂的支配地位,是以人民为中心、人民至上理念在价值观上的反映。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人类共同价值
我们党明确提出了国家层面的核心价值或核心价值观以及全人类层面的共同价值,即提出了全人类共同价值。这是我们党在开启第二个一百年的新征程和世界局势风云动荡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历史时期,对于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重大创新性发展。从理论上阐发我们党自十六届六中全会以来在价值体系和价值观建设上的重大推进,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及在全球化时代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都有着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价值理念的三重内容表述
进入21世纪以来,我们党共有三次有关价值理念的表述,每一次都可说是对于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的重大推进。第一次是在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第二次是在2012年11月,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论基础上,进一步提炼和凝结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三次是提出“全人类共同价值”。第一次与第二次都是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理念,第三次则是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世界视野背景下提出的,关系到全人类命运的价值理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全人类共同价值”,是我们党提出的重要价值理念,它们都是我们党在价值理念上的重大理论创新。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和核心价值观,以及关于全人类共同价值的科学命题及其基本内容,是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的创新性发展。
2006年10月,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主题之下,我国第一次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理念,并且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根本所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包括四个方面的基本内容: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四个方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在的有机组成部分,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之整体。在这四个方面中,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是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共同理想是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民族精神和创新精神是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核心价值体系的道德基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以及个体道德这四个方面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相互支撑,共同构成一个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高度集中地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以及在社会主义新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道路和社会主义道德的根本要求。
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一价值理念,在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理论发展史上,具有理论创新的开创性意义。不过,虽然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没有直接提出具有社会意义的核心价值理念,也没有从学科意义上专门讨论过价值论,但马克思主义蕴含着丰富的价值论思想。这表现在,马克思在经济学领域对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和使用价值有着十分丰富的理论研究,而且其实践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也内在包含着丰富的价值思想。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是一种把“对象、现实、感性”理解为“实践”的唯物主义,即从人的感性活动来把握现实中的从需要和内在尺度出发的人,而“主体需要”和“主体尺度”恰恰是价值的基本规定。同时,我们也应当从实践唯物论来理解马克思的历史唯物论。马克思说:“对实践的唯物主义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上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立足于现实的人的实践唯物论是历史唯物论的哲学前提,并且从价值论视域来看,实践唯物论内在包含着人类解放的价值指向,因而我们也可从价值论的视域来理解和把握实践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马克思所谈论的人,不是费尔巴哈所理解的抽象的人,而是现实的人,是从事感性活动的、在既定历史条件下创造着历史的人,同时马克思也把哲学与作为主体的人和社会生活紧密联系起来。
把马克思主义的价值哲学从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中开显出来,是当代中国哲学领域里诸多哲学同仁的重要贡献。改革开放以来,在思想解放和哲学社会科学繁荣的社会主义新时期,马克思主义价值论已经作为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具有同等学科地位的学科领域而获得了学术合法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念的提出,是以党的文献提出的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的新理念,它表明了中国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的重大创新性发展。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上,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论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括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层次的内涵,即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将国家所提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简明而清晰的语言表述出来。这24字的核心价值观以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作为内在灵魂,体现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义的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建设的规则需要,同时又将个人的道德要求作为基础性的核心价值观置于其中。这三个层次的核心价值观内在关联、相互支撑,构成从国家到个人的整体核心价值理念。在全球化日益深入的时代背景下,2015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提出“全人类共同价值”这一对于当代世界的发展具有价值指引意义的人类价值理念。这12字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是: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它也包括三层次的内容:第一层次为和平与发展,第二层次为公平与正义,第三层次为民主与自由。和平发展是人类生存的基石,公平正义是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的基本准则,民主自由则是人类的理想追求。“全人类共同价值”理念是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念之后,马克思主义价值论的又一次重大创新性发展。
在2006年至2015年的这十年内,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于关系到党和国家命运以及人类命运前途的核心价值以及共同价值进行了三次清晰的表述,表达了我们党的价值理念和价值追求,这在我们党百年历史上是值得重视的具有重大意义的大事。就理论而言,我们不仅要探讨其理论背景和时代背景,更重要的是要论证其在理论上的合理合法性。
二、价值与价值形态追溯
社会价值、核心价值以及人类共同价值理念的合理合法性,是价值论的元哲学或元理论问题。那么,我们怎么来论证这些价值和理念的合理合法性呢?
首先需要对“价值”概念以及相应的价值关系进行讨论。对于什么是价值,李德顺指出:“‘价值’是对主客体相互关系的一种主体性描述,它代表着客体主体化过程的性质和程度,即客体的存在、属性和合乎规律的变化与主体尺度相一致、相符合或相接近的性质和程度。”这一界定包含着以下几点:首先,“价值”是一种从主体角度来讲的主客体关系的概念;其次,当客体的存在、属性等接近或符合主体内在尺度,则认为客体对于主体而言具有价值。这里的主体不是别的,就是作为社会存在与社会活动的主体的人。理解价值概念的前提在于理解价值关系,而价值关系和价值概念都“是对主客体之间特定关系内容的概括:价值关系,是一种以主体尺度为尺度的主客体关系;价值,则是指这种关系所特有的质态,即客体对主体的意义。”而所谓客体,不仅仅是自然客体,同时也指社会客体,尤其是指社会交往活动中的他人。因此,客体对主体的意义,是呈现在作为活动主体和关系主体的人的意义。不过,仅仅把社会实践中的他人作为客体看待,仅仅从他者的存在对我们有什么意义上来把握和认知对象性他者是有所偏颇的。
对价值概念的理解不可能离开价值关系,而价值关系在上述意义上也就是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那么,这种关系是怎样发生的呢?马克思说:“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人类的一切关系都在实践活动中产生,并且对于社会存在来说具有根本性的意义。然而,人类的实践活动并非单个人的活动,而是在一定的社会交往关系或生产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关系中的实践活动。社会实践首先需要确定的是从事历史活动的现实的个人,同时也需要确定的是,人类的社会实践是历史性的活动,因而需要一代代延续的个体生命。马克思说:“生命的生产,无论是通过劳动而生产自己的生命,还是通过生育而生产他人的生命,就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含义是指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在马克思看来,作为社会活动主体的人在社会实践中与自然客体发生关系,同时社会活动的主体也与作为客体的他人发生关系。然而,在与他人共同活动即实践中的交往,并非仅把他人作为客体从而对行为主体具有意义,同时也是与作为主体的他人发生关系。他者主体的存在,并不仅仅是因为他者对于我们主体的内在尺度来说,具有可以满足我们需要的属性,从而我们应当从他者主体那里获取什么。例如,对于家庭关系中的父子关系,不是因为我们可从儿子那里获得什么,而是由于亲情关系决定了双方的爱或“父慈子孝”的伦理价值关系。对于我们共同合作的同事,甚至公共领域里的陌生人来说,都并不是因为他们有某种我们所需要的属性,而是因为他们是与我们一样的人,我们与他人一样有着在这个社会中生存下去的愿望。怎么与他人交往,与作为行动主体的对象客体或主体(他人既是客体又是主体)的身份有关。我们与作为主体的他人的关系,与主体和自然客体关系一样,也是一类价值关系。因此,就价值关系而言,存在着主客关系以及主体与主体的关系,或称之为交互主体关系。
其次,从两类价值关系来看,哪些价值是最基本的价值?从价值维度来看,人类社会的所有关系领域都是价值所产生的领域。然而,最基本的价值有三类:物质性价值、精神性价值和人的价值。从关系价值论的根本观点看,主体的需要是价值产生的最深层动因。主体需要反映的是主体自身的结构和规定性。主体带着自身的结构或内在尺度进入社会实践领域,从事实践活动,也就是进入主客关系和交互主体关系之中。实践活动是行动主体有目的的活动,这一目的所指向的就是外在的对象性关系,对象客体的属性或特性是行为主体活动指向的依据。没有主体的需要,人类的实践活动就是无的放矢,而对于对象性客体的属性或特性没有认知,主体的需要无从落实,也无从与作为他者的主体合作。
人的需要、欲求是多方面的,对其也应当进行是否正当合理的价值区分。马斯洛将人的需要区分为五大类: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和归属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在马斯洛看来,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是最基本的需要,而高层次的需要只有在低层次的需要得到满足的前提下才可激发人去追求。马克思经典作家提出了丰富的人的需要理论。马克思认为,人们只有满足了吃、穿、住等基本需要,才可从事历史活动。恩格斯将人的需要划分为三个层次:生存需要、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并指出发展需要是人真正脱离动物界的标志。马克思主义的需要论为我们辨明什么是正当合理的需要提供了理论依据。袁贵仁指出,人的需要有不同的价值质,因为人的需要有不同的性质,有正当的合理的需要,也有不正当不合理的需要;他认为,具有正价值性质的需要,“是那些有利于人和人类的生存,享受和发展需要……社会认同并且现实可行的那部分需要。能够满足正当需要的客体就是对主体有价值的,不能满足或者有碍于正当需要满足的客体就是没有价值的。”
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而实践的原动力在于人的需要,为生存需要、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而斗争就是人类社会实践活动本身。而满足需要的社会实践活动也就是满足价值需求的实践活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人的需要的三个层次指出了人的需要的合理层次。从价值追求意义上,可以将人的需要区分为物质性需要和精神性需要。人的物质性需要是人作为有机体的生命存在和作为社会人的社会存在的物质需要,凡是能够满足人的物质需要的物质财富都具有对人而言的物质价值。物质财富是人类通过自己的劳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而生产出来的财富,因此,物质财富也是一种社会财富或社会价值。人的生存、享受和发展都离不开物质价值,而物质价值是人通过自己的劳动对于作为客体的自然物的利用、加工或改造而获得的价值。不过,为区别我们在劳动创造财富和价值的意义上的物质价值概念,还需要对自然价值的概念加以说明:首先,人类所利用或劳动加工的自然或自然材料本身就应当是具有价值的,或者说,自然物具有可以加工利用的价值; 其次,人赖于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本身就具有使人生存下去的价值。在太阳系的八大行星中,只有地球是适合于人类生存的生态环境,因而地球生态环境本身对于人类来说就具有无比重要的价值。不过,为便于我们的讨论,我们把自然物包括自然生态环境的价值都称之为自然价值,虽然它内在包含着物质价值,但不是人所创造的物质价值。
人类不仅创造了物质财富,也创造了精神财富或精神价值。人类文明史表明,自从人类从野蛮过渡到文明时代以来,人类在创造物质财富、物质文明的同时所创造的精神文明是人类进步与发展的重要标志。古巴比伦、古埃及、古印度、中国之所以被称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不仅在于它们的物质文明,更重要的是在于它们所创造的精神文明,如制度文明和灿烂文化。思想、语言、文化、宗教、艺术、法律、道德、哲学以及重要的社会制度,都包含着丰富的精神价值。精神价值不仅是个人作为社会人和文明人生活所必须的价值,同时也是任何一个文明的社会共同体得以存在与发展的根本精神条件。中国五千年的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世代传承的血脉文化,也是中华民族巨大的精神财富,同时也有着巨大的精神价值。精神价值也可以说是人类精神文明的凝结和体现,它体现着人类的精神追求以及精神思维的高度与力量。人作为生命有机体生存于世,任何时候不能离开物质需求,同时,人还有社会生命和精神生命,因此他不可能没有精神需求。物质财富是人生存于世的物质基础,而精神财富或精神价值则是人作为人与动物界相脱离、使人成为人的标志。精神价值是人生存于世的精神维度,同时也可以使得人们将人类美好的理想和愿望置于人的思维图景之中,从而对于人类的实践活动起着引领的作用。人类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而人的实践活动是有意识、有目的的。当人在面对多重目标时,不得不进行价值选择,因此,价值或价值意识是人类实践的基本要素。在人的价值选择过程中,价值理想和价值目标则起着至关重要的实践引领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全人类共同价值都包含了物质价值追求,但更重要的是体现了人类的精神价值和精神价值追求。
人的价值是人类价值形态的第三类重要价值。无论是物质价值还是精神价值,都是人所创造并为人或人类服务的。然而,仅仅从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来讨论“价值”的外延,是远远不够的,应当还有一类重要价值,也就是人的价值。李德顺说:“‘人的价值’无疑是一个最根本、最重要的价值。”然而,怎样定义人的价值,是一个充满了歧义的问题。如果依照价值关系说,则是从人既是主体又是客体的角度来讨论人的价值,即人既有主体性价值又有客体性价值,而如果从功能属性说,则是强调作为个体的人对于社会的贡献价值。这些都可以看作是具体的人的价值的范畴,不过,还有更为一般意义的人的价值。在进入一般价值的讨论之前,我们先从主客关系意义上讨论自我价值。
自我价值是作为个体的人的价值。但自我价值并非一般性或人人平等性的价值。就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来说,自我价值以需要满足为前提,人的需要实现的层次越高,作为个体的人的自我价值感就越强;而如果处于低层次的需要都得不到满足,高层次的需要就不可能得到满足,从而也就感受不到人的价值实现。就主客关系说而言,主体作为价值关系中的价值主体,其价值只有通过其行动对对象性客体所产生的变化才能得到证明。自我要将其本质力量外在化,从主体对象所产生的变化中得到其本质力量的确证。人类的劳动生产就是通过利用和改造自然物,使其成为为我所用之物,从而证明了人并非仅仅从对自然的索取中得到满足自己需要之物,而是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前提下通过其劳动创造利用自然和人化自然。人类的活动也可能违背自然规律进而造成生态自然环境的破坏,从而非但没有证明人的价值或创造价值,反而是价值的破坏或毁灭。但人类总是不断从错误和失败中汲取教训,从而能够创造出真正为我所用的价值,也因此证明了自我的价值。作为主体的人通过对象化客体的变化创造价值,不仅仅是在自然物那里得到确证的问题,还在于价值的评价尺度问题。自我价值的确证是一个社会评价问题,自我的努力和贡献只有得到他人和社会的认可,才可说是真正的价值实现。这里有两个基本要素,首先是自我具有内在的能力或资质,能够使得外在自然物或任何对象性客体产生符合人的内在尺度需要的变化,或产生有利于人和社会的结果,从而真正做出贡献——这是自我内在价值的问题。真正实现自我价值,需要有能够实现自我价值的能力。这种能力既包括知识、技能、智慧,还包括心理和思想道德品质方面的素质等。有了这些内在素质,还需要将其转化为外在的价值实现,内在价值只有转化为客观的外在价值才可说是自我价值实现。这都是从主客关系意义上来看待人的价值及其实现。这样讨论人的价值,实际上是一种后果论意义上的自我价值论。在价值实现的意义上,由于所有人的能力或贡献是不同的,从而每个人的价值也是不同的。
然而,人从根本上看是平等的,这个根本就是人的道德特性。每个人的贡献价值不同,并不等于人从根本上看是不平等的。每个人都具有不可转让的生命权、财产权和自由权,因而在基本权利方面是平等的。人的权利平等来源于人在道德上是平等的。道德平等即是人格的平等和尊严平等。人不仅是价值之源,是价值的创造者,而且人有着人之为人的人格和尊严,这从根本上规定了人的价值。人格与尊严价值不同于作为价值创造者的自我价值,后者有价值实现以及价值等级的问题,而前者则没有这样的问题。人格与尊严是人作为人而有的价值,因而所有人作为人而言是一律平等的;同时人格与尊严又是无价值的,是不可以用任何等价物来衡量和计算的。人格的价值和尊严的价值就是人作为道德主体的价值,它们并不是与任何客体相对应的价值,而是人作为人而有的价值。在社会生活实践中,并不因为他人对我有利,我才需要尊重他,而是因为他是与我们一样的道德主体,从而我们需要尊重他。人格与尊严平等决定了作为主体的人之间存在着平等的承认与尊重的关系,即相互承认与相互尊重的关系。人与人之间无疑有着客体对象性的一面,但同时也有着相互作为主体而存在的一面。任何有人群的地方,都是作为道德主体的人们相互交往的共同体,从而存在着交互主体关系。同时,人格尊严也只有在他人那里得到认可才可感受到是否受到了尊重,而他人的歧视或社会歧视则必然使得作为主体的人格和尊严受到伤害。把他人尊为目的,而不仅仅是手段,在康德那里是一条绝对命令,这一绝对命令也就是对于他人的人格与尊严保护的道德命令。人格与尊严的价值是人之为人的绝对价值,应当受到无条件的尊重。同时,只有受到人格与尊严尊重的主体,才真正能够感受到作为人应有的尊重。而就人的精神需要来看,人格与尊严受到尊重应当被看作是最基本的精神需要。这一需要得不到满足,人作为人的价值也就不能在其社会生活中体现出来。从道德上看,人是平等的,即人的人格平等决定了交互主体性的特性,也就是说人不可被当作物件或仅仅被作为工具,而必须把他尊为一个主体来平等尊重。正因为在人类社会中,人人都具有人格尊严平等的价值,因而人的价值是一类不同于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的价值。
三、三重核心价值与价值观的价值意义论证
通过上述对于价值概念以及三种基本的价值形态的讨论,我们再联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内容进行价值论的讨论。
就三大类价值形态而论,我们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全人类共同价值都可被看作是精神价值类的价值和价值观。精神性价值是三类价值中的一类,但应当看到,在人类的生存需要有了基本保障的前提下,精神性价值与物质性价值相比,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人类首先必须求温饱,吃、穿、住是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在最基本需求得到满足之后,人类才有空闲时间从事精神生产,才可有更高层次的价值追求。当然,对物质财富的追求也是无限的,并且是无止境的。但是,与对精神价值的追求相比,无疑前者的层次较低。有高度发达的精神文明才有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物质文明是精神文明的基础,但物质文明需要精神文明为其发展指引方向。正是以上两者的关系,决定了精神价值和价值观有着更为优先性的地位。当然,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全人类共同价值中,都包含了对于物质性价值和价值观的肯定。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中,“富强”主要所指的是物质性价值和价值观。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层次中,第一层次的核心价值观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共同理想,因而这两者都包含着物质性价值和价值观,并且处于重要的位置。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四个方面: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共同理想、民族精神和创新精神以及荣辱观,无疑都是精神价值类的范畴。将这些内容作为价值来认知与把握,这是由价值主体的需求所决定的。这一价值主体的需要既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历史新时期作为个体的人民的需要,同时也是作为集体主体或民族主体的中华民族的价值需求。这是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在追求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过程中所产生的。在这一追求过程中,无疑还有其他许多精神价值在发挥作用,但这四类精神价值是最根本的价值、核心价值,并且这四类精神价值涉及到四个方面,它们构成一个核心价值的整体。这四类核心价值是当代中国社会最重要的价值和价值观,它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所决定的。
首先,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事业以及我党、我军和我国人民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法宝,是我们的思想灵魂和价值观的灵魂。“灵魂”这一概念形象地说明了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极端重要性。没有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我们的价值观就没有了主心骨,没有了发展方向,没有了根基。“灵魂”说也充分证明了精神价值在所有价值观中的重要性。在哲学史上,对灵魂说作出最生动深刻阐发的是柏拉图。在柏拉图看来,人的灵魂对于人的肉体具有支配性地位,如果灵魂不能起到这一作用,那么,人的生命就会失去意义。同样,如果我们不能发挥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在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中的核心地位,我们的价值观建设同样也会失去方向。
其次,当代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这是中国共产党人百年奋斗的理想、中华民族百年奋斗的理想,是党和国家根据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的需要提出来的理想,是集理想与现实性品格于一身的现实性理想,是在现阶段要实现的伟大中国梦。这一理想立足于现实的实然之上,是对我国社会发展的应然的追求。应然产生于实然,同时应然必然向实然转化,而理想就是这一转化的中介,是应然向实然转化、由此达彼的桥梁。人类的理想包含着价值,理想具有价值和价值观特性。这是因为,人类在以自己内在尺度面对外在客体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将自己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外在化于客体变化的过程中时,不仅将自己置于现实与理想的交互转换之中,而且把它作为价值来实现。因此,当我们说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是价值关系时,并不仅仅是说价值具有关系属性,而且是说价值是在主客关系中生成的,这一生成的过程也就是理想实现的过程。
第三,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和价值观的重要载体。“精神”是一个含义很广的概念,广义的“精神”指人类的认识、情感、意志、思维和价值的总体,也可泛指与物质或实体相对的一切人类生活领域、生活方式和思想方式等。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都在“精神”概念前有特定的限定词,因而是对精神这一概念的限定性使用。民族精神指的是一个民族的精神、文化、风俗等特质,它体现在文化传统之中,世世代代流传。这样一种民族精神,无疑就是这个民族的价值观的体现,并且可以说就是这个民族的核心价值观的体现。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同样也是价值追求和价值观,改革创新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主旋律,时代精神根源于现时代的社会实践,同时对于现实中的社会实践起着精神价值的引领作用。将我们这个时代精神界定为“改革创新”,标明了我们时代的精神特质和价值特质,是对我们这个时代精神气质和核心价值的高度凝练性概括。改革创新,体现了求发展求进取的精神,没有改革和创新,就没有发展和进步。如果因循守旧,故步自封,就不可能得到发展,也就没有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的大好形势。
第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是社会主义的荣辱观。荣辱观是个体道德层面的内容,“八荣八耻”的八个方面构成了道德行为的核心。如果能够在道德实践中做到行八荣而拒八耻,则是一个合格的社会主义道德践行者。社会主义价值或核心价值离不开道德价值的内在支撑。道德价值本身属于价值的一种基本形态,而荣辱观本身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在价值观上进行了清晰的界定,从而为人们的道德实践提供了有力的规范依据。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培养什么人指明了方向。确立正确的价值观,首先就要在道德观上明辨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荣耀,什么是耻辱。做道德上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才能成为为理想而奋斗的爱国者、有着马克思主义觉悟的共产主义接班人、改革创新的开拓者。道德价值的完善同样也是人格完善的标志,一个具有高尚人格的人,也必定是一个道德境界很高的人。而人的道德境界则是需要进行自我培育和自我修养来不断臻于完善的。
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念,是我们党在核心价值观上的又一重大创新,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大推进。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比较,首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和价值观的理论性阐释,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则完全以简单明了的概念清楚地表述了核心价值观,其内容十分丰富,包括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基本内容,以及社会政治哲学和社会治理的基本概念和最主要的个体道德要求。这也充分证明了我国从主体角度对价值概念进行阐释的哲学合理性,通过如此丰富的内容说明了主体价值需求的丰富性。其次,价值体系是从理论上阐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和价值观的结构与体系,而三个层次的核心价值观则是直面社会存在,从国家、社会与个人这样三重社会存在形式出发,提出的三重核心价值观。具体来说,第一层次内容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基本内容,是国家层面的核心价值观;第二层次的核心价值观,则是当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层面的核心价值观内容;第三层次的核心价值观则是个体道德价值观的基本内容。
将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作为核心价值观第一层次的内容,首先表明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间的直接联系。核心价值体系本身就是核心价值观的体系,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所确立的是当代中国具有现实可能性的理想目标,同时它又是与我党所确立的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内在关联的,是迈向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现阶段的理想形式,从而受到作为终极理想的共产主义理想的引导。因而总的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理想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体现。
第二层次的核心价值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在以市场经济为现代经济运行机制的社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没有自由平等,也就没有真正健康的现代市场经济。以市场为资源配置机制的经济运行,其前提在于进入市场的经济主体都是自由、平等的主体。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任何经济活动如果离开了契约不可能进行,而契约是自由的合意,是在平等主体的前提下的自由合意。其次,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如果离开了法制,则不可能进行有效的制度保障,这是因为市场经济是逐利经济,如果没有法的制约,市场成为没有规则的市场,则无法健康运行。而市场经济就是公正的规则,是保障市场中自由平等的主体在公平、公正规则下健康运行与发展的规则。而且,市场经济作为竞争经济,不可能保障所有人都能在结果上得到回报,因此,必须将分配正义纳入到市场体系以及国家宏观调控的范围内,在提振经济效率的同时,实现社会公平。因此,自由、平等、公正和法制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以及社会治理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核心价值。将其提升到政治层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也完全可以说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核心价值观。这是因为,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就是在未来阶段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而社会主义的精神就是平等精神。
最后一个层次,即个人道德层面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四个核心价值理念,从个人的政治道德、职业道德以及人际关系这样三个方面提出了核心道德要求。道德本身就是价值范畴,道德的善表明正价值,而恶表明负价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四个核心价值理念,也就是道德意义上的核心价值和核心价值观。较之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论精神性的四个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则从社会存在的三形态立体化地提出核心价值观。需要指出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四个方面,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层次,都将道德层次作为一个重要层次,反映了人类价值三形态中的人的价值,体现出人作为主体的道德价值。虽然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都包含了物质价值(富强),但更重要的是,精神价值是主导性价值。这也反映了精神价值在人类整体价值中的地位与作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是回应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价值观需要;而提出全人类共同价值理念,则突破了一国范围而将视野扩展到全人类。“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这12字的共同价值理念,是在全球化背景下对近代以来人类生存与发展的价值观的总结与提升,也是中国经验在价值观层面上对世界的贡献,对于引领世界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这12字的共同价值体现的是当代人类主体的共同价值需求。首先,和平、发展是共同价值中的第一层次价值理念,是人类生存价值的体现。非暴力的和平方式是人类存在的方式,没有发展也就没有人类的今天,因而,发展是在和平前提下的发展。其次,公平、正义是第二层次的价值理念,是人类社会的秩序规则的体现。没有公平正义,就没有良序社会,也就没有良序的人类世界。公平正义同样蕴含着人类美好生活的价值追求,这是因为,只有在公平正义的规则秩序下,个人的权利与合理利益才能得到保障。在国际秩序方面,没有公平正义,就只有霸权主义和单边主义,只有强权而没有公理。因此,公平正义也是国际秩序的价值追求。最后,民主、自由是第三层次的价值理念,这是从政治层面提出的人类共同价值。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的利益与权利能够得到保障。自由是人类价值的重要体现。马克思主义强调,人类解放就是实现全人类的自由全面发展,民主和自由的价值追求,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精髓。
进入21世纪以来,我们党在社会核心价值和价值观上的创新性发展,都可以说是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发展。
首先,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再到全人类共同价值,马克思主义作为其内在灵魂一以贯之。马克思主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的灵魂,这体现在,它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内在精神实质,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全人类共同价值起着指导和统领作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四个方面,是相互关联的一个整体,而其之所以有内在的有机整体性,就在于马克思主义的灵魂作用。这意味着它本身处于这一体系的最关键位置,同时也意味着它对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开放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起着内在灵魂的作用。马克思主义是指导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我们指明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方向。离开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我们党和国家就没有前进方向,也就失去了价值指引。三层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也体现在马克思主义作为其内在灵魂的作用与意义上。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离不开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或者说,它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理想在现阶段的彰显。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这四大价值理念,同样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灵魂作用。平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而自由解放则是马克思主义所追求的人类解放的终极目标,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无疑也是其现阶段的具体体现。公平正义和社会主义法治,是市场经济和国家治理的规则和法治要求,它服务于社会主义理想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梦想的实现以及中国共产党第二个百年伟大奋斗目标的实现。个体道德为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价值和社会主义的自由平等价值的实现确立道德基础,它是社会主义价值大厦的基础,只有这一基础打牢了,我们的事业才有希望,才能兴旺繁荣。因而,立德树人同样是百年大计。个人道德的四个方面也是一个四维结构,是个人道德的核心,这四个方面的道德建设好了,个人道德也就建设好了。
全人类共同价值的理念,首先体现的是马克思主义的全人类胸怀。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无产阶级革命,并不局限于无产阶级自身的解放,而是认为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解放自身。三层次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是习近平总书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在全球化的新的时代背景下提出的切合当代人类发展方向的共同价值,对于当代人类社会具有重大引领意义和作用。此外,全人类共同价值理念是中国智慧与中国经验的凝结。以儒家伦理为核心的中国文化,如“以和为贵”“协和万邦”“和而不同”“和合共生”“天下大同”等和平发展理念是中国文化的血脉,“仁者爱人”“泛爱众”等儒家核心仁爱思想则是建构人类生活与命运共同体的伦理要素。因此,中国传统文化是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内在文化基因,也可以看作是中国传统文化对当代世界价值的贡献。近代史以来中国的苦难历程以及马克思主义指引下中国所发生的翻天覆地的伟大变化,也为全人类共同价值理念的提出提供了宝贵历史教训和中国经验。1840年以来的中国近代史,是一部国家屈辱、民族灾难深重的历史。中华民族对和平发展的渴望,就像对雨露阳光的渴望一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消除战争,实现和平,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最迫切、最深厚的愿望……中国人民对战争带来的苦难有着刻骨铭心的记忆,对和平有着孜孜不倦的追求,十分珍惜和平安定的生活。”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消除了内在战乱因素,从此中华民族走上了一条和平发展的康庄大道。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引下,以人民为中心,使发展成果为人民所共享,从而开启了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和追求共同富裕的辉煌历程。因此,我们提出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既包含着我们对历史的沉痛记忆,也有着我们和平发展的宝贵经验。
其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全人类共同价值这三重价值和价值观的内在联系还在于,其深层逻辑是以人民为中心,人民至上。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的神圣使命,习近平总书记说:“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个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以为人民谋幸福为自己的使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至上的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念就是以人民为中心,强调人民才是历史发展的动力。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始终是我党的奋斗目标,同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层次地体现了人民至上和人民主体的马克思主义精神。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实现中国人民的共同理想和共同富裕的中国梦。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也是在马克思主义价值观指引下的伟大复兴,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和文化自信。
全人类共同价值理念同样也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和人民至上的马克思主义理念。全人类共同价值所体现的人民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从一国范围内的人民观扩展为全人类的人民观,体现了在世界范围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思想。和平与发展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事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了人民而发展,发展才有意义;依靠人民而发展,发展才有动力。世界各国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成效、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公平正义的国际秩序是全人类的共同追求,而民主自由则是全人类的共同理想。马克思认为,自由的终极目标是全人类的自由解放。全人类共同价值是人类共同利益的体现,是世界人民利益的体现。百年变局、世纪疫情和冲突加剧,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不稳定与不确定性显著上升,多边主义和全球化趋势受到新的威胁。“人类社会应向何处去?”这是一个考验人类智慧的大问题。以全人类共同价值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中国对当代世界给出的答案,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中国智慧和人类情怀。中国始终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来应对各种机遇与挑战。当今全球化趋势虽然遇到各种阻力,但全球化的发展不可阻挡。全体人类都在这一命运之船上,而全人类共同价值必将引导着人类社会的巨轮穿越惊涛骇浪、急流险滩,驰向美好的明天。
(作者简介:龚群,山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特聘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学院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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