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蔺庆春:中国式现代化中“人”的理解原则——基于马克思人学变革的阐释

2024/5/29


摘  要:在西方思想史上,“个人”主体地位的确立,是近代社会和近代哲学诞生的重要标志。马克思摒弃了近代西方哲学的“抽象的人”的传统,批判了人学的形而上学,吸收了黑格尔关于人的现实性、社会性和历史性建构的积极成果,提出了“现实的诸个人”概念,并将其作为历史的起点。“现实的诸个人”概念具有世界现代文明的重要特征,对于深入把握中国式现代化与西方现代化的联系和差别具有重要意义。马克思主义的人学变革,为正确理解中国式现代化中的人及其本质提供了根本原则。中国式现代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人的自我实现和全面发展,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调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个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在西方思想史上,“个人”主体地位的确立,是近代社会和近代哲学诞生的重要标志。正是近代“个人”(平等的、具有自由意志的理性能动者)的诞生,将近代社会与古代社会区别开来。古典政治经济学和近代政治哲学对于社会的理论阐释,都把近代个人作为重要的理论立足点。作为启蒙思想的接续者,马克思也同样重视个体的人的重要地位,把“从事实际活动的”“现实的诸个人”(die Wirklichen Individuen)看作唯物史观的前提和出发点。但是,马克思对人的理解,与近代以来的唯理主义、经验主义、德国观念论、古典政治经济学、近代政治哲学有着根本的不同。马克思没有简单沿用西方思想家“抽象的人”的思想传统,而是在有效融合以往理论成果的基础上,形成了具有特定内涵、作为历史起点的“现实的诸个人”这一概念。正是通过对人的理解原则的革命性变革,马克思摒弃了“抽象的人”的传统关于人的本质的唯心主义解释,真正走上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道路。同时,正是在对人的概念进行重构的基础上,历史唯物主义超越了以往的形而上学、古典政治政治经济学和近代政治哲学,创造性地提出了关于现代社会的独特解释原则,也形成了解决现代社会问题的独特思想路径。

习近平强调指出:“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以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是马克思人学变革所取得的重要成果的当代实践和最新形态。只有深入准确地把握马克思所实现的人学变革,才能在与西方现代化相区别的意义上,正确理解中国式现代化作为人类文明新形态的独特内涵,才能准确认知中国式现代化突破“现代化=西方化(或资本主义化)”的根本要义和核心价值。



一、近代哲学的人学转向与“人”的界定的形而上学传统


近代哲学的实质是人的自我认知。任何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在其根本性上,都是关于人的研究。马克思认为,马基雅弗利、康帕内拉、霍布斯、斯宾诺莎、格老秀斯、卢梭、费希特、黑格尔等,已经开始从理性和经验出发,用“人的眼光”而不是“从神学出发”来观察国家和社会现实了,也即开始将对人的理解置于理性和经验的现实基础之上。这一转变为人学思想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在哲学史上,第一个使得“自我”(the Self)成为哲学的基本原则和主题的是笛卡尔,他在“自我”中发现了一切可能知识的确证性基础。但也正是从笛卡尔开始,具体的人被析分为灵魂与肉体、精神与物质的差异性存在,在这种互不相容的二元对立中,对于人的本质的界定,因立足于精神或者物质的不同,形成了相互对立的两种极端观点:一种将人的本质视为理性的、纯粹精神性的存在,把精神性看作人的根本属性,强调理性的主导作用;另一种将人的本质视为感性的、纯粹经验性的存在,把自然性和经验性作为人的根本规定性。

(一)以理性和精神性为根基的“抽象的人”

近代西方哲学尽管理论样态多变,但以“理性”为核心解释自然和社会的根本原则始终未变,其主流是一种立足理性的主体性哲学模式。这种哲学模式在对人的理解上,将理性和精神性视为人之为人的本质规定。笛卡尔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他通过“我思”将自我确定为哲学的第一原则,使哲学的视角回归人自身,从而建立了主体性哲学。但是,笛卡尔通过“我思”确立的主体与上帝相等同,缺少了人格的属性。在西方思想传统中,作为人之为人根本规定性的人格,用康德的定义来说,是“不同时间中我的同一性意识”。“我思故我在”,“我思”与“我在”成为一种共时性的存在,二者一体两面,不可分离。正因为如此,对人的理解中的时间维度被遮蔽掉了,人成了一种非过程性的存在形式。据此,笛卡尔缺少了时间性维度的自我,自然也就缺少了人格的属性。后来,康德的“经验的我”和“先验的我”的划分,以及费希特的“纯粹自我”和“经验自我”的划分,最后都将人的本质定位于内在的精神性或者人格性,也即强调“先验的我”和“纯粹自我”。对于人的这种界定,一定程度上抓住了人的关键特征或者核心本质,但却导致人的感性存在性、社会历史性被忽视,进而导致人的完整性被破坏,人成了一种在概念中存在的形式的空壳。卢卡奇将近代哲学理性主义传统的这种立足抽象基本原则构建理论内容的做法称为“形式体系”。不只是传统形而上学,后来鲍威尔的“自我意识”、施蒂纳的“唯一者”、亚当·斯密的“经济人”假设,都是这种以精神性和理性为根基进行人学构建的“抽象的人”的表现形式。

(二)经验直观基础上的“自然人”假设

与理性主义不同,经验论思想家注重从经验直观的层面把握人。马基雅弗利将人界定为一种只关心一己私利、以自我为中心的存在物,人与人之间互不信任,每个人都把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各自为了自己的生命“持存”而争斗。与马基雅弗利相隔百年的霍布斯,在对人的理解方面有重要突破,使自我突破作为自我意识的内在性,通过自主行动在现实中确立和展开自身。他吸收借鉴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从经验观察中提出了人的独特本性,将人比喻成“自我运转的机器”——每个人为了各自未来的幸福而努力。人与人之间陌生并充满着战争的意味,彼此互相防范,相互斗争,这就是作为社会原始状态的“自然状态”,处于这样的社会中的人,就是“自然人”。霍布斯将其所设定的人的本质理解为一种自我保存,提出“对于死于暴力的恐惧”是所有欲求中最强烈和最具根本性的欲求,这种欲求也就是“最初的、自我保全的欲求”。费尔巴哈是马克思思想形成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人物,对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形成产生了关键性作用。按照恩格斯的观点,费尔巴哈在很多方面是黑格尔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之间的“中间环节”。正是费尔巴哈“使唯物主义重新登上王座”,恢复了唯物主义的权威,指出了黑格尔哲学的问题所在,“真正克服了旧哲学”。但作为一名旧唯物主义思想家,费尔巴哈对于人的理解也是经验性的,他的出发点始终是“作为感性存在而现存的每个经验的个人”。在马克思眼中,费尔巴哈所理解的人也是一种“抽象的——孤立的——人的个体”,这种抽象个体不过是对于自然人的一种抽象“直观”,是对人的静态理解,缺少社会性、历史性和能动性的维度。他所理解的只是一种作为集合样态的“类”,也即“把许多个人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在恩格斯看来,“对抽象的人的崇拜”是费尔巴哈的“新宗教的核心”。

不管是马基雅弗利、霍布斯,还是费尔巴哈,他们对人的自然状态的设定,都是在经验观察的基础上进行抽象把握的结果。尽管与以理性和精神性为根基的“抽象的人”在内涵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别,但在本质上还是一种“抽象的人”,也即抛开人成长过程中的时间和环境因素,将人限定于某种本质观念之中。这样的人,充其量只是哲学家个人观念的产物,反映了哲学家对于人的某一特质的片面性把握,不能等同于真正的现实的人。

总之,自笛卡尔以来的近现代西方哲学,在人的理解原则方面,秉持的大都是一种“抽象的人”的设定传统,即将人割裂为精神与肉体、理性与感性,形成二元对立,并抽取其中一端作为人的本质性存在的根本规定。这一传统也是西方自古希腊以来的本质主义在人的理解方面的具体表现:轻视具体的感性现实,追求隐藏在现象背后的超感性“实体”或本质,并将之作为现实感性世界的行为主体和行为依据,而真正的现实的人失去了其存在的独立性,不过是作为本质或者实体的“人”在现实世界中的外化表现或现象呈现。这样一种理解人的方法,离开了人的现实生存境遇,其实质是一种“人学形而上学”。

(三)黑格尔法哲学视域中人的现实性与社会性演绎

黑格尔是近代理性主义哲学的代表人物之一,他在人的理解上强调人的自我意识,注重人的精神性和人格性,也是“抽象的人”的传统的典型代表。但作为近代形而上学的集大成者,黑格尔哲学在走向观念论哲学巅峰的同时,也内在地蕴含着颠覆传统形而上学的根本性力量。这种颠覆性力量,具体显现于黑格尔法哲学对于人的现实性和社会性建构的努力之中。与以往采用形而上学的方式对人进行把握不同,黑格尔重视辩证的方法,强调主体与客体、内在与外在、个人与社会的对立统一,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以往哲学的人学形而上学传统,将社会、历史和现实的维度纳入对人的理解中来。

在黑格尔法哲学的理论体系中,人类社会的发展图景表现为两条主线,即逻辑层面和现实层面两种不同的展开方式。首先,逻辑层面,是作为理念的大写的“精神自我”展开和实现的过程,现实世界只是这一过程的中介环节。从抽象法到道德,再到伦理,大写的精神以自我意识为中介,经由抽象自我——主体——具体的人,呈现了精神自我异化的完整过程,遵循的是精神的内在必然性。在这一过程中,精神作为实体同时也是主体,现实世界表现为精神的外化物,最终被扬弃而向精神回归。这也是马克思对黑格尔哲学的神秘性和思辨性进行批判的重点。其次,现实层面,是具体的人经由家庭成员——市民——公民的成长历程,这也是人由自然人成长为真正具有现实性和社会性的人的过程。这一过程并不是偶然的,而是外在必然性与内在必然性的统一。在黑格尔那里,人之为人并不是自然降生的结果,而是内含了反思、劳动、社会承认、历史过程在内的动态的上升过程。这一过程在法哲学中可以粗略划分为五个关键环节:第一,借助反思,由意识到自我意识,进而认识到自己的人格性,确立自己的人格,实现自在存在向自为存在的转变;第二,人格权本质上就是物权,借助反思,认识到人格要想获得“定在”必须通过取得占有,获得对于外在物的所有权,也即财产;第三,借助反思,进一步意识到凝结在外在物中的人格性是自己本质的外在表现,需要收归自身,才能真正实现自在与自为的统一,进而确立个人的道德意识和主体观念;第四,通过劳动,将自己的主体本质在现实伦理世界中外化出来,获得财产,得到他人的承认,从而进入社会,在需要的体系中获得一定的等级地位和社会角色,成为具有一定身份的现实个体,也即市民或具体的人,并在市民社会这一需要的体系中通过与他人的交往获得自身需要的满足;第五,成为国家公民,进而实现特殊性与普遍性、个体性与社会性的统一,在国家中获得自我的最终实现。这五个环节是一个由自在到自为,再到自在自为的不断自我扬弃的过程,前后相继、不断深化,贯穿其中的是以人的现实性和社会性为目标的自我实现过程。因此,在黑格尔法哲学中,人是劳动、历史和社会的产物,凝结着其所在时代的文化印记。

正如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一书的“序言”中所说——“每个人都是他那时代的产儿”, 个人的成长和自我实现,都离不开社会整体的孕育和培养,每个人都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但是,由于依然将精神作为人的根本规定,并将人的自我实现看作绝对精神现实化自身的载体和工具,所以在法哲学中,黑格尔遵循的依然是一种思辨神学逻辑,背后的主体是绝对精神,真正具有自我意识的具体个人的主体性是一种虚假的主体性。费尔巴哈揭穿了黑格尔哲学的这一神学本质,将作为形而上学的绝对精神用“以自然为基础的现实的人”加以消解,重新树立了作为感性存在物的“现实的人”的基础性地位,这对马克思产生了巨大影响。

黑格尔关于人的理解是连接传统人学形而上学与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思想的重要中介。首先,黑格尔关于人的现实性和社会性的建构过程,充分发掘和凸显了人及其发展过程中的个体性、现实性、社会性、过程性、历史性、整体性等维度,特别是变化和历史的维度的纳入,以及“具体的人”和“完整的人”的构想,为作为唯物史观起点的“现实的诸个人”的出场奠定了重要理论基础。其次,黑格尔关于市民社会和国家的理论,为马克思把握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实质,发现资本主义社会的结构缺陷提供了重要的理论资源和现实分析框架。比如,正是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确立了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理论立场,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明确提出奠定了方法论基础。再次,黑格尔法哲学中丰富的国民经济学思想,让马克思可以直面时代最前沿的问题。正是在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过程中,马克思认识到了自己经济学知识的不足,并由此开始转向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和学习。



二、 “人学形而上学”批判与马克思人学变革的思想内涵


包括黑格尔在内的“抽象的人”的设定背后的“人学形而上学”传统,将人的本质与人的感性实存相对立,强调本质在先,并用这种本质规范现实中的人,甚至以之作为最本真的人而取代现实经验世界中的人,消解了现实中人的主体性和历史性。这种做法与马克思对于人的理解有着根本差异。正是在对西方“抽象的人”的传统进行批判性反思的基础上,马克思形成了自己关于“现实的诸个人”的科学理解。

(一) “人学形而上学”的内在缺陷

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巴黎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等著作中,马克思虽然没有专门针对人学形而上学传统进行集中批判,但是我们可以通过系统梳理,提炼出马克思关于人学形而上学缺陷的几条批判性原则。首先,非宗教的造神运动,现实的人为抽象观念所俘获。在马克思看来,包括“存在”在内的概念自身并不具有独立性,它必须与其得以产生的本体相关联才具有意义。传统“人学形而上学”显然并不是如此,不管是将人界定为“纯粹自我”,还是界定为“自然人”,都是一种脱离“现实的人”这一“人”的概念本体,无视人的现实生存境遇的抽象设定。其次,原子式的抽象个体,“社会”概念在理论系统中的失语。在马克思看来,社会关系非常发达的资本主义时代,恰恰是产生“孤立个人的观点”的时代,而“人是最名副其实的政治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M-2]才能独立的动物。孤立的一个人在社会之外进行生产——这是罕见的事”。不管是从理性的思辨出发,把人看作某一种抽象的本质性存在,还是从感性的直观出发,把人理解为一种自然性的直接存在,都只是观念层面对于人的一种意识之内的、抽象的和孤立的把握,缺少现实性、个体性、历史性和社会性的维度,无法与外在客观世界结成必然的联系。再次,现实的人的遮蔽,人的本质与人的实质的混淆。马克思认为,哲学家们“把‘人’强加于迄今每一历史阶段中所存在的个人,并把‘人’描述成历史的动力。这样,整个历史过程就被看成是‘人’的自我异化过程……整个历史变成意识的发展过程了”。这种将人的生存环境和人建立在时间中的历史维度的消解,抓住人的属性中某一个相对核心的方面作为人的本质来界定人的做法,会产生一种非常可怕的后果,那就是主观设定的人的本质取代人的实质而成为人的实存,致使真正的现实的人在理论视野中消失。这样,人的真正实质就被遮掩甚至模糊掉了。这样,人也就成了某些关于人的本质的观念的附庸,进入了一种完全异化的存在状态。

(二)马克思“人”的理解的思想内涵

马克思对于人的理解,批判性地继承了启蒙运动以来的优秀思想,特别是黑格尔法哲学关于人的现实性、社会性和历史性建构的积极成果,并通过对鲍威尔、赫斯、费尔巴哈、施蒂纳等青年黑格尔派思想的清算,以唯物主义和历史为基点,扎根近代市民社会现实,通过以生产实践为内容的感性对象性活动,才最终形成了以“现实的诸个人”“整体的人”“全面发展的个人”为内容的新的“人”的概念。通过这一新的“人”的概念,马克思告别了以“抽象的人”为传统的西方人学形而上学,开启了以“现实的诸个人”为起点的唯物史观的创建过程。

1.作为感性对象性存在物,从事物质生产活动是“现实的诸个人”的根本特征

通过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马克思指出了黑格尔及其以往的思辨哲学中观念与现实之间的“主谓颠倒”问题,并借助费尔巴哈“现实的人”的概念,将人的现实性奠基于以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的经济社会之中,开启了现实世界人的社会化和现实化的建构过程。在马克思看来,“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劳动实践成为人之为人的根本规定性。

《德意志意识形态》是唯物史观的“诞生地”,也是马克思成熟的人的概念形成的标志性文本。马克思和恩格斯彻底清算了自己以往的哲学信仰,批判了青年黑格尔派,尤其是施蒂纳的思想。施蒂纳的“唯一者”作为个体本位思想的极端表现,在为马克思所彻底批判的同时,也为马克思破除对于费尔巴哈类哲学的迷信起到了关键作用。施蒂纳点出,费尔巴哈的“现实的人”也是一种本质主义的表现。马克思、恩格斯指出:(1)“一些只有在臆想中才能撇开的现实前提。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2)“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这里所说的个人……是现实中的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由此不难看出,马克思对于人的理解不同于施蒂纳和费尔巴哈,具有自己的根本特点:(1)将历史的起点确立为表现为复数的“现实的诸个人”,立足于物质生产活动基础之上的人的现实的个体性维度得到彰显;(2)反对人的本质在先,将人的本质和对人的理解建立在具体经验现实层面的一定历史过程和社会关系的基础之上,破除了对于人的本质的形而上学理解。具体来讲,作为历史唯物主义起点的“现实的诸个人”,具有四个方面的根本规定性:(1)感性、经验性、对象性是“现实的个人”的存在基础;(2)从事物质生产活动是“现实的个人”的内在规定性;(3)社会性、过程性和历史性是“现实的个人”的本质特征;(4)“现实的诸个人”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主体。这四个方面的根本规定性,充分体现了唯物史观的理论精髓。

2.作为社会存在物,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巴黎手稿》是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和资本主义制度进行批判性研究的开端。他在该文本中,初步阐述了自己的异化理论、交往理论和共产主义思想。不可否认,在《巴黎手稿》“第一手稿”中,马克思依然难以摆脱费尔巴哈类观念的束缚,在对个体的理解上,局限于抽象的孤立个体,也就是类层面的一般的人的抽象理解。直到《巴黎手稿》“穆勒评注”,马克思的思想开始有了革命性的变化,交往和社会关系视角为马克思克服“孤立人”困境打开了一扇新的窗户。交往是社会的、类的行为,换句话说,交往是人的“类本质”和“社会本质”的现实表现。马克思交往概念的引入,建立在人的社会性本质的基础之上。生活在共同体或者社会中的人,在自然界中无法实现自给自足,需要借助共同体或者社会中其他成员的劳动产品才能生存下去,因此,交往以人与人之间相互补充的需要为基础。交往异化主要分为私人所有的外化、货币、交换等三个层次。其中,私人所有的外化作为交往异化的第一层次,立足于交往异化的产生条件,以劳动为根本性活动,体现的是人的人格的外化或者物化的过程;货币作为第二层次的交往异化,立足于交往异化中所出现的中介形式;交换作为第三层次的交往异化,是指市民社会中人与人的物质与精神交往,被买卖和商品交换中的物的关系所代替。通过“穆勒评注”中的交往异化,马克思揭示了人与人关系发生异化的根源。所谓人与人关系的异化,就是市民社会中以物为中介的市民与市民之间交往的异化。在此,“第一手稿”中的劳动异化与“穆勒评注”中的交往异化虽然都是异化,但二者在逻辑结构上有着很大的差别。前者是主客二元结构,体现的是孤立个体自我劳动异化的一种线性逻辑;而后者则有了他者和社会关系的视角,涉及交换双方及作为交换中介的商品和货币。社会关系视角的出现,帮助马克思走出了劳动异化逻辑自身所存在的局限,使马克思开始真正突破孤立人的理论模式,在社会关系中理解和界定人。尽管已经有了社会关系的视角,但不可否认,在《巴黎手稿》及其以前的其他著作中,马克思对于人的问题的关注,还是以费尔巴哈式的、普遍性的、作为类的人的问题的思考为主,尚没有下降到具体的人的个体性的层面,或者说特殊性的层面,个体性这一人的内在的根本属性,还没有作为理论讨论的主要对象纳入马克思的视野中来。这样的结果,一方面使得启蒙思想在马克思思想形成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变得模糊,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遮蔽了作为主体的人的现实性。这一问题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得到了解决,马克思将历史的起点奠基于“现实的诸个人”,并明确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3.作为完整的人,人是个别性与社会性的统一体

在马克思那里,人就是人,是个别性和人格性合一的人(Mensch),也即“完整的人”。而在资本主义社会,人陷入普遍的政治异化、经济异化和社会异化之中,人的个别性和社会性彼此分离。这种分离具体表现为在分工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中,私人和公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世俗生活和公共生活的分裂和对立。为此,马克思将人类解放的最终理想概括为“人的世界”和人的“各种关系”向“人自身”的“回归”。关于解放的道路,马克思认为,物质力量只能通过物质力量来摧毁。要想真正实现人的解放,必须批判政治解放的局限性,并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推翻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和阶级国家,实现“公民”和“市民”的统一。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明确指出,“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实现人的个别性与社会性的统一,必须实现由市民社会向人类社会的变革,也即由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的变革,从根本上消除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所带来的现实的人的抽象对立,消灭政治异化、经济异化和社会异化,实现“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向“人自身”的“回归”。



三、中国式现代化中“人”的理解原则


马克思完成的人学变革,在对人的理解上,实现了从人学形而上学中的抽象个人观念,到唯物史观中“现实的诸个人”概念的重大转变。这一转变凸显了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人的理解在西方思想史上的三个重要转向:(1)由社会性与个体性的分裂走向统一;(2)由纯粹概念抽象走向具体社会历史生成;(3)由单纯诉诸人的内在因素转向外在社会关系规定。中国式现代化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中国大地落地生根的重要时代成果。关于人的理解的三个重要转向作为马克思人学变革的核心,为我们在与西方现代化相区别的意义上理解中国式现代化中的人,提供了重要原则和切入视角。

(一)立足命运共同体,在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个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基础上理解人

西方现代化在对人的理解上,沿袭了西方思想史上“抽象的人”的传统,割裂了个人与社会的统一关系,并将二者对立起来,立足个体本位,强调个体抽象权利的至高无上性。与之同时,强调人格权就是物权,把占有物也即占有私有财产作为人之成为人的唯一特性。因此,不管是社会契约论中的“理性人”、德国观念论中的“纯粹的个人”、功利主义学说中的“私人个体”,还是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头脑中的“经济人”,都是“抽象的人”的典型表现,最终无不以排斥他者的孤立个体为具体的现实表现形式,“占有性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成为西方现代化理论中人之理解的重要原则。这也推动形成了以资本为中心、追求资本利益最大化、为少数资本家服务的西方现代化的典型特色。

中国式现代化则充分继承了马克思人学变革的思想成果,以人民为核心和依托力量,强调人与他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命运共同体关系,强调彼此之间的和谐统一性。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特性和鲜亮底色。人民是中国式现代化的落脚点和依托。马克思所理解的“人”,区别于西方传统思想对于人的抽象的本质设定,是作为复数结构的“现实的诸个人”。这一“现实的诸个人”,一方面是人格与个体相合一的具体的、完整的人,也即“有人格的个体”(das Persönliche Individuum);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中相互联系的现实的诸个人,也即广大人民群众。他们既是历史的起点、历史的剧中人,同时也是历史的主体、历史的剧作者。关于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在马克思看来,“个体是社会存在物”,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社会是作为个体的人所组成的社会,个人是社会中的个体成员。社会进步以个人发展为动力,个人自身发展和自我实现以社会发展为前提和支撑。社会与个人二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推动。

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思路以及取得的突出成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一方面,“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并且这里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而“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坚决防止两极分化,推动实现社会和谐安定。这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区别于西方现代化的显著标志之一。另一方面,中国式现代化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重要特征,建设美丽中国,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坚决不走西方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这些都是中国式现代化在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个人与自然相统一的基础上理解人的根本原则的重要体现。

(二)立足人的自我实现和全面发展,在感性对象性存在的动态生成中理解人

人的解放和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价值目标,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价值目标。这一目标的实现,离不开“物的全面丰富”。物的全面丰富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同时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人的全面发展与物的全面丰富,最终都离不开全体人民的共同努力和物质生产实践。这里内在地包含着马克思理解人的又一根本原则:人作为一种感性对象性存在物,人民美好生活的实现是所有人共同参与、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出来的。马克思所理解的人,不是停留于抽象直观层面上的一种直接的自然存在物,而是交织在人与自然、精神与物质、主观与客观、个人与社会等诸多关系之中的,有着能动性、现实性、过程性、历史性、生成性等诸多特征的鲜活生命体。在这其中,“现实”和社会是两个不容忽视的根本立足点。这里的“现实”,不是目之所见、手之所感的直接性的感性直观,而是一种借助劳动,在动态中生成的、主观见之于客观的具体的现实;这里的社会,既不是契约论意义上的孤立个体集合的产物,也不是一个靠血缘或者自然情感凝结而成的自然共同体,而是在需要的体系中,借助凝结着劳动者本质的劳动产品这一中介,通过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和承认所结成的社会关系体系。马克思所理解的人的展开过程,也即从“现实的诸个人”到“完整的个人”的发展过程,其核心就是个人通过劳动现实化自身,并通过劳动产品在社会关系中获得他人承认,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巴黎手稿》是马克思关于人的理解的核心文本。在该文本中,围绕人的自我实现和全面发展,马克思建构了一种“对象化行动理论模型”。这一模型以现实的人为出发点,以劳动的对象化为立论基础,把物质生产活动视为人的自我实现的本质活动。这一理论模型为人的自我实现和全面发展提供了解释原则,同时也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人民美好生活的实现提供了动力机制。“对象化行动理论模型”是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进行改造的结果。在“笔记本Ⅲ”中,马克思明确点明并肯定了黑格尔辩证法的生存论本质和生命性特征。在他看来,黑格尔辩证法“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伟大之处,在于“把人的自我产生看做一个过程”,“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人自己的劳动的结果”。黑格尔的辩证法为我们呈现了一幅极具生命力的人的发展过程的理论图景,尽管是否定的辩证法,但黑格尔辩证法中的否定作为一种积极扬弃,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一方面,把事物的发展过程看作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各个发展环节不再彼此孤立,在绝对的对立中又有统一,统一于事物的发展过程;另一方面,人的自我实现是一个不断自我对象化和自我发展的渐进的生成性过程。这一生成性过程的关键在于劳动,人是自身劳动实践生成的产物。但由于黑格尔把人的根本规定设定为精神性,并将人的自我实现当作绝对精神现实化自身的载体和工具,所以黑格尔哲学只是一种具有宗教色彩的思辨神学。在费尔巴哈对黑格尔哲学颠倒隐喻的批判的影响下,马克思对黑格尔的“对象化理论”和“否定之否定”理论加以改造,形成了“对象化行动理论模型”。

这一模型反映了各国现代化在对人的理解上的共同特征。不过,与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把资本增殖和剥削劳动者剩余价值作为物质生产的主要目标不同,中国式现代化将物质生产活动的落脚点,放在了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和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上,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力推动人的全面发展。这也构成了中国式现代化与西方现代化在人的理解上的根本不同。

(三)立足人民主体地位,在人民意志与资本本性的辩证关系中理解人

与西方现代化以资本为中心不同,中国式现代化以人民为中心。在马克思的理论体系中,人的本质不是一种先验观念,而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表现为现实的诸个人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通过劳动实践,与其所生存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并在时间和空间的维度中不断变化和展开的生命样态。这种生命样态,具有一定的地域性和时代性,是无数个体的主观目的和一定的物质生产关系共同作用的产物。中国式现代化是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艰难探索、艰苦奋斗所取得的重大成果,承载着广大中国人民共同的理想、意愿和期盼。因此,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一方面充分尊重社会发展规律,始终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建设以市场为主导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另一方面,在充分吸收借鉴和有效利用世界各国现代化建设积极成果,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同时,并没有为资本的力量所裹挟,也并没有简单否定资本在一定历史时期的积极作用,而是始终立足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需求,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奋斗目标,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并为资本设置“红绿灯”,积极引导资本为社会服务,推动社会整体发展,推动人民共同富裕的积极实现。

总之,马克思在思想史上所实现的人学变革,为我们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中国式现代化中人的理解原则提供了思想资源。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中人的概念的思想内涵,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所倡导的“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在社会发展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力量之源。个人的生存发展与社会进步和人类的可持续发展紧密相连,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人民立场。好日子是奋斗出来的,人作为感性对象性存在物,具有自我实现和全面发展有机统一的强烈精神追求,这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精神动力。因此,充分发挥劳动者自我实现的能动作用,保障劳动者平等地享有就业和致富机会,这既是对劳动者个人尊严的最大维护,也是从根本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有效手段。



(作者:蔺庆春,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文章来源:《国家现代化建设研究》2024年第3期)